就在7月14日,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发布了有关《税务稽查公告》,主要对劳务虚开发票进行了稽查并通报。虚开发票一直是税务部门稽查的重点,就拿劳务派遣行业来说,就是虚开发票的重灾区。即使有关部门严厉打压,仍然还会有一些企业存在侥幸心理,但最终面临的是严厉的法律制裁!最近小编了解到,天津有几家劳务公司因虚开发票被税务部门稽查,他们将面临什么惩罚呢?一起去了解一下! 近日,天津有2家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因虚开发票被查,据了解,这2家公司都是在没有实际经营场所且未发生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,于2018年4月至6月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,分别为54份和24份,金额分别为4,299,028.08元和2,038,590.98元,税额分别为128,970.82元和61,157.74元,价税合计分别为4,427,998.9元和2,099,748.72元。如此高的金额,这些劳务公司也是够大胆了!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二条、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0号)第三条的规定,这两家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,建议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。等待他们的是严厉的惩罚! 那么,在税务稽查如此严厉的情况下,为啥还会有这么多虚开发票的案例呢?总体分析,老板们目前面临四个痛点:第一,进项票严重不足。很多公司有销项票但无进项票,需要一部分支出来获取进项票抵扣,如此一来,很可能会浪费很大一笔支出,老板们希望控制成本;第二,高工资、大额支出等无发票抵扣。公司给员工发工资或者一些大项支出时,都无法获得相应的发票作为抵扣,由此税费会比较高;第三,市面发票合规难。一些老板想要从市面上买票来抵扣,但很多发票都是不合规的,一旦使用不当,还会把自己搭进去;第四,寻求税务筹划。很多老板都在寻找一种靠谱的税务筹划模式,希望以合规的方式去节税降低成本。 除了以上成本问题,很多老板担忧的一点是,临时派遣人员的社保该如何解决呢?其实还是要从员工是否属于雇佣关系来分析,或者以全日制劳动关系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两方面来考虑。有些企业为了不交社保和个税,可能会将一部分支出进行劳务外包,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获取发票进行抵扣。这个方法看似十分流行,且让企业免除后顾之忧,但是如果此类费用在劳务派遣公司被征收,最终就会转嫁到劳务费,最后还会成为企业自身问题。
